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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新乡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推荐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48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
为加快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4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实际,今年遴选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00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与遴选条件
(一)培育对象
新乡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00人。其中:小学学段105人,初中学段120人,高中学段75人。(各单位参训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对无符合遴选条件对象的名额将协调至其他单位)。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研究能力,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近五年在市、县(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4. 近五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市、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奖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任教满5年。
6.县级骨干教师优先。

二、遴选办法
1.广泛宣传,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测评,逐级选拔的程序。
2.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综合考评,确定初选名单,公示后按分配指标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上报的市级骨干教师拟培养对象进行审核。
三、报送材料
1.《新乡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新乡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
3.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6.教育科研成果:近3年来公开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成果;
7.教学成绩优异所教班级和学生的获奖情况;
8.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受到学校以上表彰情况。
以上有关证书或获奖证件,原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各证件需报复印件一套。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
2.遴选培育对象时,兼顾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不得过度集中在个别学校;对长期坚持在农村边远学校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要优先遴选。
3.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局属各学校应严格按照新乡市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不得突破。
 
联系人:新乡市教育局师训科  陈惠莉  电话:3519013  
电子邮箱:xxjyjsxk@163.com
 
附件:1.
新乡市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推荐表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5/0808/201508081049418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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