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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科关于组建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35

局属各学校,相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教师教育系列的评审、推荐工作,确保评审、推荐的客观公正,现将组建专家库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 一、评审专家库推荐人员基本条件
  •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2.政策观念强,办事公道,作风严谨,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推荐工作纪律;
  • 3.长期从事现专业工作,有较高的教学教研水平,学科带头人、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等优先推荐;
  • 4.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中级职称;
  • 5.在编在岗人员,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教师要求在55周岁以下,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下,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 二、名额分配
    各局属学校核编教师人数在50人以下的每学科报1-2人;50-100人的按学段学科,每科报2-3人;100人以上的,按学段学科,每科报3-5人;育才幼儿园报3-5人;职教中心、电大(工业学校)普教学科每科报2-3人。
    基础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职业教研室、成人教研室对照基本条件,按照学科分类报送,每科不超过3人。

  • 三、推荐办法
  • 各单位要根据评审专家基本条件和分配的名额,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进行选拔推荐。

  • 四、报送材料和要求
    1.填写《新乡市教育系统评审专家库推荐表》,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表格从教师教育科公共邮箱xxszpxgg@163.com,电子版发xxjyjsxk@163.com
    2.报送时间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
 附件:教师教育科专家评审库人员推荐表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6/0527/2016052711293066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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