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77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附中、市直一幼、二幼: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4〕85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高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的通知》(教办师〔2017〕198号)精神,按照我市项目推进规划,为确保全市教师今年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提升工程培训
     
     (一)目标任务

     2017年,通过网络研修与集中研讨、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依托教师培训平台,我市各县(市)初中及以下教师需进行50学时持续性全员培训;各区、省市属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简称各直属学校)初中及以下教师需进行10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二)职责分工

     按照省教育厅和我市有关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域内此项工程的全员培训,各直属学校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协调。

     (三)培训时间

     2017年5月至10月。
(四)组织实施

     1.直属学校的具体安排。(1)学时安排。各直属学校初中及以下教师100学时的专题培训计划为:网络研修50学时,集中培训和校本实践共计50学时。(2)承训单位。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新财办〔2016〕8号)精神,结合全省远程培训网络绩效考评结果,各直属学校网络培训由“国培计划”承办机构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承办,费用标准参照当年“国培计划”相关培训费用标准执行,由各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列支。线下集中培训与校本实践由各校自行组织实施,集中培训、校本实践结束后各单位均需建立相应的考评办法(如开展教学设计比赛、微课制作比赛等)。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将免费提供网络平台支持,学员研修成果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提交。

     2.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切合本地实际的培训办法,于2017年5-10月完成持续性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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