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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实施普通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78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高中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实施普通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8〕46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相关遴选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遴选名额
2018年、2019年省厅共给新乡市分配参训名额67人,各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省级培训对象从“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未覆盖的普通高中教师中遴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
2.在普通高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担任市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较好。
4.身体状况良好。
5.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认真遴选,综合考虑学科因素,每个学科限报一人,避免扎堆申报。
2.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已遴选上的人员避免重复申报(名单请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已获得省骨干教师或以上荣誉者(含已参加相应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申报人数超过参训指标的,市局将采取差额评选产生。未申报满人员的学科,市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综合决定。
4.各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人员推荐表、教师报名表,申报人员身份证、师德证明、业绩和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证明、市级骨干(名师)证书、继续教育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实施普通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8/0620/20180620101919997.doc
2.河南省高中骨干拟推荐人员报名表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8/0620/2018062010193548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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